目前在深、沪证券jiaoy所已发行上市的可转换公司zj的发行方式有两种情况:(1)上网定价发行可转换公司zj的发行方式;(2)配售与上网定价结合的方式发行。
可转债发行条件有:
1.最近3年连续盈利,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%以上,属于能源、原材料、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,但是不得低于7%
2.可转换zj发行后,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
3.累计zj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%
4.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zj,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
我国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规定,可转换公司zj的期限最短为1年,最长为6年,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。
条件:
1、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%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,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;
2、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zj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%;
3、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zj1年的利息。
流程:
1.可转换公司zj的发行
2.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:同一般公司zj。
3.可转换zj转股时的处理
什么是可转债?
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zj。在目前国内市场,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zj。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,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zj到期,获取公司还本付息;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,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。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,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。
基本收益:
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,就作为一种低息zj,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。如果实现转换,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。
最大优点:
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zj两者的属性,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zj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。此外,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。
可转债转股公式:
可转债转换股份数(股)=转债手数 *100/ 当次初始转股价格
初始转股价格可因公司送股、增发新股、配股或降低转股价格时进行调整。若出现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时,在T+1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登记结算公司以现金兑付。
投资风险:
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,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:
一、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。二、利息损失风险。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,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zj投资者。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zj利率,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。第三、提前赎回的风险。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,以某一价格赎回zj。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。最后,强制转换了风险。
可转换公司zj管理暂行办法(国务院1997年3月8日批准,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7年3月25日发布):
其中可转换公司zj的上市
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在可转换公司zj上市前5个工作日内,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报刊上,并将上市公告书置备于发行人所在地,拟上市的证券jiaoy所,证券经经营机构的营业场所,供公众查阅,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查。
第二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zj上市jiaoy期间,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zj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,证券jiaoy所应当立即公告,并在3个jiaoy日后停止其jiaoy。
可转换公司zj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jiaoy。
可转换公司zj停止jiaoy后,转换期结束前,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。
其中可转换公司zj转换股份及zj偿还
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zj,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,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。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zj,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,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。
第二十七条 可转换公司zj转换为股份后,发行人股票上市的证券jiaoy所应当安排股票上市流通。
第三十条 可转换公司zj发行后,因发行新股,送股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,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,并向社会公布。
第三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zj持有人请求转换股份时,所持zj面额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部分,发行人应当以现金偿还。
第三十三条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zj,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,利息一次性支付,不计复利。
第三十四条 可转换公司zj到期未转换的,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zj募集说明书的约定,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。
可以看一下《可转换公司zj管理暂行办法》;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zj发行工作的通知》;《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zj实施办法》中有关说明。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证券营业部咨询。